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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

2016-11-17 阅读(3270)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该委公布了《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即日起至11月13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通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恢复并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满足其健康需求。

到2017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居民如何签约?


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团队

针对今后我省如何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指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包括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主体向市民提供健康服务。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服务团队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协作为支撑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鼓励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和一所三级医院为转诊就医医院,构建“1+1+1”的组合签约模式,在确保基层首诊的基础上,签约居民可在组合内自由选择就医机构。

如何满足需求?


提供基本医疗和约定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将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满足多元化健康需求。

具体而言,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此外,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例如,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享受家庭医生团队送药上门服务和每月一次的上门访视服务。

如何收取费用?


医保基金、居民共同分担

《实施意见》指出,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签约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市(州)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同时,还要发挥家庭医生的控费作用,减少居民就诊负担。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一定比例或额度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本报记者 王静宇


来源: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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