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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

2017-07-27 阅读(3467)

为加快分级诊疗,又一省开始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配置水平。2017年7月,福建省卫计委印发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

从2017年起,福建全省范围内将连续3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活动范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参照执行。

活动的主要内容则包括,按照省卫计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配足应该配置的医疗设备。

其中,在“提升急诊急救能力”这一块,《方案》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并且加强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

在“提升检验诊断能力”上,《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并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

在“提升住院服务能力”上,《方案》提出,基层医疗机构要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并鼓励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上,《方案》则提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并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

依据《方案》中所提的上述内容,今后3年,在福建全省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急诊急救、检验、康复、护理、中医诊疗相关的医疗器械,将迎来好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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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闽卫办基层〔2017〕12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动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附件: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附件


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工作方案(2017-2019年)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从201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连续三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促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238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6〕4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提升年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突出服务特色,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好基础。


以设区市为单位,2017-2019年达到以下考核指标: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服务量每年递增5%;力争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65%以上。

(二)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每年分别递增5%;

(三)2017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秀(A级)等级达到10-15%以上,每年分别递增5-10%(《评审办法与标准》另行下发)。


二、实施范围与活动主题


活动范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活动主题: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基层医改政策,提升基层活力。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落实“一归口、三下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目标年薪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内涵建设,努力为城乡常住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任务,发挥治小病、管慢病、转大病的功能。转变基层服务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服务量有明显提高。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 制定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 加强护理质量管理。重视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完善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充实临床护理人员数量。建立健全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医嘱执行能力,规范护理文件书写,护理人员应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责任制护理,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3. 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绝院感安全隐患。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建设,做到“五防”,即: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落实好辖区内“小箱进大箱”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 规范药事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提高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各项要求,合理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量不低于70%,执行临时用药政策并按规定报备临时用药品种。


(三)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引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定位,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


1. 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


2. 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设施与药品(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急救技能的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循环、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肾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3. 提升住院服务能力。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根据分级诊疗要求,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方便居民群众就医,提高床位使用率。


4. 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5.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鼓励独立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知识,更好地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服务。


6. 改善服务环境,增强居民体验感。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功能布局和就诊流程,科室布局、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设置醒目引导标识,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医疗秩序。


7.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加强《规范》培训,以结果为导向,强化防治结合,提高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强化项目执行情况考核,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做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向居民公开,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强化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村医培训,不断提升村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村医承担的工作任务不低于40%。


8.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加强宣传,制度便民、惠民、利民的签约服务措施,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


9.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科学调整区域卫生规划,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交通便利条件等因素,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合理设置公立村卫生所,力争2017年完成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村卫生所达标建设任务。

10. 强化“三基”培训,提升诊疗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社区护士专科护理技能培训,为居家医疗、家庭护理夯实基础。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新农合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四)坚持依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下设分院和门诊部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许可。禁止租赁、承包、变卖或采取其他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严禁利用超声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落实卫技人员和技术应用准入制度,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注册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规定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执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7月)

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17-2019年提升年活动工作。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省级《工作方案》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提升年活动。各地将本地区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基卫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提升年活动中承担主要组织责任,要强化目标管理,把提升年活动纳入院长的任期目标,将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动员、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提升年活动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逐步达到标准。

2. 督导评估。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基层机构开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指导,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对经评审评定为A级医疗机构,并从中选送一定比例的基层机构作为推荐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与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依据。


(三)总结阶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对提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机制,健全制度,推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全省提升年活动总结会议,通报提升年活动进展情况,交流各地在提升年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和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基层卫生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和办法,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指导、检查和评价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意见,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普遍性问题,确保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资源与政策支持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保障机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房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基本建设、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经费,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满足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条件。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卫技人才招聘培养使用,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确定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简化招聘程序和条件,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数量,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基层诊疗能力。要加强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有效支撑。


(三)完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闽委办发〔2016〕44号),建立健全基层机构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绩效分配制度,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 福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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