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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卫健委答复人大建议!事关乡村医生身份和养老

2022-10-11 阅读(2904)

半医半农的身份一直让乡村医生尴尬。但随着这些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不少地方的乡村医生逐步摆脱了这种“尴尬“,乡村医生与卫生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大光明地变身为卫生院”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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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卫健委网站刊发《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全文简称《答复》),就重庆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答复,其中有多项内容涉及乡村医生身份及编制养老问题。


《答复》指出,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重庆市历来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政策保障,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持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乡村医生队伍规模基本保持稳定,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稳步提升。


通过梳理,《答复》中涉及乡村医生“编制”和“养老”问题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立聘用制,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答复》提到,重庆市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缺编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编制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如九龙坡使用编制池公招医疗卫生人员99名,进入村卫生室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彭水县使用编制池公招医疗卫生人员20名,派驻到15个村卫生室工作。


二是建立聘用制,推进待遇保障一体化管理。通过定向考核、择优录取、公开聘用等方式,由乡镇卫生院与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使其成为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参照事业编制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政府财政保障50%的年度目标考核奖金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如九龙坡区、垫江县、忠县等乡镇卫生院分别聘用13名、12名、16名医生派驻村卫生室工作。


三是建立统筹使用制度,推进人员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本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的所有医务人员,既可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也可安排村医在有需求的其他村卫生室工作,有效破解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长期落实不到位难题。


2、完善养老,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答复》提到,重庆市卫健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市级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适宜我市市情的政策,妥善解决2016年以后退出的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二是加强政策制定。提高在职乡村医生收入水平,鼓励、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在岗乡村医生保障问题。


三是推进“乡聘村用”落地推广。充实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队伍建设,促进镇村一体化管理,明晰乡村医生身份,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3、落实补助,保障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答复》提到,重庆市按照国家要求,将不低于农村常住人口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交给具有服务能力的乡村医生完成。同时,落实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基药补助等。通过购买服务,既鼓励乡村医生多劳多得,又能保障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来源: 重庆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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