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村医防疫有奖励了!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防疫“哨点”,可领以下奖励:
发现并上报红码人员,一人次奖励500元。 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后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一人次奖励5万元。
事实上,不少地方都出台了防疫奖励规定。今年5月,河南省开封市的村医赵中华、林相丽夫妇就因为及时发现新冠病例,被奖励15万元。
山西多地曾发布类似公告,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疫情防控线索,可以领取相关奖励。
山西省运城市:〔2022〕第36号
对广大市民提供的风险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线索,经核查,确属于应报未报、应管未管的,给予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现金奖励。
奖励标准
(一)提供的线索属于上海市、吉林省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运返运人员的,奖励5000元;
(二)提供的线索属于疫情发生地市入运返运人员的,奖励2000元;
(三)提供的线索属于省外其他地市入运返运人员的,奖励1000元。
四、奖励资金由当地政府责令被举报人支付。
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
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给予相应奖励:确定为居家隔离对象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确定为集中隔离对象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确定为确诊病例的,奖励举报人50000元;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交口县:
对发现瞒报14天内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新冠感染史、密切接触史的(健康码为红码),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一万元奖励。
对非责任主体提供的线索,经防控办分析认为有助于填补防控机制漏洞的,如内容属实,给予提供线索单位(个人)五千到一万元奖励。
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两千元奖励。
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两千元奖励。
对违规组织和承接其他聚集性活动的,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一千元奖励。
对个体诊所违规接诊发热患者或药店违规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一千元奖励。
对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返(入)交人员本人未主动上报的,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五百元奖励。
对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黑出租或黑拼车),如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一千元奖励。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阳泉市城区:
奖励标准
提供的线索7天内属于上海市、吉林省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泉返泉人员的,奖励3000元;
提供的线索7天内属于疫情发生地市入泉返泉人员的,奖励2000元;
提供的线索属于省外其他地市入泉返泉人员的,奖励1000元。
奖励资金由当地公安部门责令被举报人支付。
山西省朔州市:
对广大市民提供的风险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线索,一经核查,确属于应报未报、应管未管的,给予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现金奖励。
提供的线索属于中高风险地区隐瞒行程、逃避查验入朔返朔人员的,奖励2000元;
奖励资金由当地政府责令被举报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