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这是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健康中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健康根基的必然要求。
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以基层为重点,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体现。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决定》明确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以基层为重点审视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模式、就医理念和秩序,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向省域内人口较多地区延伸,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和城乡基层下沉,进一步推动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共享互认,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和帮扶城乡基层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就近就便、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改革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其改革成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也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密切相关。要顺应时代发展,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维护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以公益性为导向为公立医院发展增活力添动力。目前,我国医院经济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处在负债状态,一些价格调整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变化,还有相当比例医务人员没有纳入编制管理。要推动编制存量消化和动态增加,使有资质、有能力、有良好医德医风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得到编制保障.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党领导的卫生健康事业,始终立足国情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努力用有限的资源维护人民健康,让人民群众少得病、晚得病、尽量不得大病。《决定》提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要促进关口前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全面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我国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每年仍有一定数量艾滋病新增感染者,结核病疾病负担仍很突出,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存量较大,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易引发的宫颈癌等癌症严重威胁女性健康和家庭幸福,新发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始终存在。要优化防治策略,坚持因病施策、多病同防、综合防治,不断降低重点传染病的流行水平.
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决定》提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要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坚持把中医药事业放到卫生健康全局中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落实。在资源配置、政策制度、项目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在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中推动中医药更好发展。加强中西医互学互鉴和协同攻关。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科学的态度,促进中医和西医相互借鉴、融合创新.
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决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要深刻把握健康优先发展的本质要求,将保障和改善健康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做到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资金资源优先投入、治理体系优化协同、政策法规充分融入、要素组合优先保障,建设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推动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国家和地方“十五五”规划,推动相关部门在专项规划和公共政策中将保障和改善人民健康作为重要内容.
人民共建共享,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逻辑起点和价值旨归。《决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每年集中实施一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动员全民参与健康促进,促进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惠民生.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从人居环境、健康素养、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拓展工作,创新方式,努力控制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和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