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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属“直接挂网”产品网上报价结果进行梳理的通知

2017-02-17 阅读(1810)

各有关企业:

 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2015年11月30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第一批)》内分类采购方式属“直接挂网”的产品相关企业进行了自主报价。在报价结果公布后,我中心对相关价格进行比对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产品未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同时有部分产品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虚高报价。为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经自治区药采办研究,决定开展直接挂网产品价格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价格梳理范围和原则

1. 未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价格明显偏高的;

2. 报价高于内蒙古历史采购价10%的;

3. 报价高于全国最低七省(除广东、西藏)平均价20%的;

4.其他价格填报错误或明显虚高的。

二、价格梳理方式

各企业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数据库资审系统” —“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报名与报价”—“价格梳理”(具体查看操作手册),凡自主报价标注为红色的,均须进行价格梳理。

三、价格梳理时间

2016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00。

四、其他事宜

1.新价格录入不高于上一次企业自主报价;

2.进行新价格录入的,价格仍偏高的标注为红色;

3.未对价格标注为红色进行新价格录入的,以及企业填报价格梳理后仍偏高的(价格标注为红色),将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价格调查,并将相关产品纳入重点监控监测;

4.企业完成价格梳理工作后,我中心将汇总相关信息并公布结果。

业务咨询:0471-4930630(药品科)

     技术支持:0471-4967106(信息科)


内蒙古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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