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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要求全面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管理

2023-12-25 阅读(1685)

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这一新规旨在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质量管理,确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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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标》主要突出了三个特点: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目前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涉及的主要技术项目和服务过程关键环节,确保所选指标具有质控价值、敏感度和导向作用。同时,参照国际国内相关行业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对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此外,还特别注重了指标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以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量控制组织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需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质。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才能提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从而保障母婴的健康安全。

医疗机构作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运用各项质控指标,加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质量薄弱环节,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辖区内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以及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监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指标内容,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和分析指标信息,促进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同时,将质控结果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校验、随机抽查等内容,以强化医疗机构的责任落实,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还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适时开展国家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监测,以确保全国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得到有效监控。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我们有望实现更优质的优生优育服务,为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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