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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医改再迈新步伐

2023-10-13 阅读(1756)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的意见》,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以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打通人员编制规范统筹使用的“最后一公里”,使总医院(医共体)实现“一家人”“一条心”“一本账”。


在编制管理方面,《意见》明确,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和公益属性不变,将医共体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调整到总医院(医共体)管理,并将人、财、物、事、绩、管等全部收归总医院(医共体)统筹管理,推动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和管理。各总医院(医共体)的编制总量由总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部分组成。总医院(医共体)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调剂同经费渠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应根据本区域内服务人口变化情况,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总量,同时确保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


在人员调配方面,《意见》强调,打破总医院(医共体)内部人员流动壁垒,进一步优化人员调配管理。由各总医院(医共体)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其在编在岗的财政核拨、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意见,经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向同级卫生健康、编制、人社部门报备后组织实施。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流至总医院(医共体)的人员,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


在人员招聘方面,《意见》指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总医院(医共体)内的人员由各总医院(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给予人员经费保障,经相关部门核定使用的编制外人员要给予定额经费补助,经费由各总医院(医共体)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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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人机制为医共体注入新活力


福建省三明市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就是要赋予县域医共体自主权,突破瓶颈以实现“一家人”“一条心”“一本账”。作为全国医改先锋,三明医改已迈入更高层次,也为全国县域医共体建设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提供了改革样板。


三明此次改革,直面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的现实问题,动真格的、敢碰硬。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经过几年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试点经验表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关键在于“紧密”,在于人、财、物、事、绩、管高度统一,从而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下,让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高质量服务。


但这并非易事。比如,“紧密”意味着县域医共体可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自主管理人员流动,这就必然涉及人员身份的转变。人员在不同机构、不同岗位间的流动、转换,事关待遇保障,牵扯面广,如果解决不好,“紧密”就可能流于形式,制约改革走深走实。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层面已有相关政策。《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三明此次改革深刻领会国家精神,结合实际,大胆突破。这提示,改革虽然困难重重,但不能遇到矛盾和问题就绕着走、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是要敢于探索、勇于突破。


三明此次改革,是基于对既有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


改革是除旧布新,需在经验中深化认识,在认识中完善实践,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步稳。2017年,三明印发《关于开展总医院组建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2个总医院(医共体)。6年来,三明在县域医共体的“紧密”上进行了大量探索。比如,将编制人头费、公共卫生服务费、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医保基金人头费等统一拨给县域医共体调配。


三明能在此时深化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正是以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认识上升到一定高度、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为基础的。比如,三明此次对总医院(医共体)内编制的自主统筹调剂,以及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人员交流的条件等进行了详尽规定。这就打通了人员编制规范统筹使用的“最后一公里”,为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改变基层招聘人才难的现状等,注入了活力。


三明此次改革,得益于相关部门解放思想、协同联动。


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环环相扣,在编制管理、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留用等方面,离不开相关部门解放思想、共同支持。


三明此次改革由三明市4部门联合发文,共识共为。比如,三明提出,编制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基层编制总量;财政部门改变原有按实有人数核拨人员经费的做法,按照基层核定编制总数给予人员经费保障,进一步明确财政“托底”职责。


由以上观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一场深刻的县域健康保障生态转变,有赖于各县(市、区)拿出决心和实际举措,让县域医共体真正成为辖区健康管护主体,从而真正做到以健康为中心,实现价值医保、价值医疗、价值医药,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最大健康效益,为全民提供基本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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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基层医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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