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甘肃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或县域范围内的执业限制。 3月21日记者获悉,《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甘肃省要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县域范围内执业限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甘肃省将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药品目录的衔接,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或县域范围内的执业限制。 同时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对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其中,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自主定价项目,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