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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即日起启动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2025-01-16 阅读(1143)

国家医保局


即日起启动

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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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通知》中这三个时间节点

一、本地问题清单1月20日前备案

国家医保局针对2024年飞行检查的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重点领域,以及零售药店常见问题,梳理形成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各级医保部门要对照本问题清单以及国家医保局2024年已下发的心血管内科、骨科等6个领域问题清单,结合本地医保管理政策,对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本地化。对本省份适用的问题,各省原则上要全部采纳、不得擅自删减;对本省份诊疗项目名称不同、但有同类可替代项目的,应按本省份政策修订后采用;对已明确问题逻辑、但类似情形未罗列齐全的,各地要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丰富。各省份本地化的问题清单,应于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邮箱报国家医保局备案


二、2025年3月底前根据清单自查自纠

2025年3月底前,各级医保部门根据本地化的问题清单,组织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正确认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清单指出的问题逐项核对,对诊疗行为、诊疗费用逐条分析,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一一对应到结算清单的具体明细,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各级医保部门可以主动开展数据分析,帮助定点医药机构提升自查自纠精准性。


三、2025年4月起开展飞行检查

2025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将坚决从重处理;对经反复动员仍未自查到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贯通;对相关人员,按照《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对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性不足,存在区域性、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的省,国家医保局将向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函告情况。


今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特点

一是范围更广

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范围,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新增了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形成9个领域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


二是更加精细

问题清单的颗粒度更细要求各地在国家医保局制发问题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管理政策进行本地化部署同时举一反三、丰富细化,形成更有针对性、更加全面、更易操作、更适配本地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自查自纠的组织形式更细明确各级医保部门主动开展数据分析,向定点医药机构推送数据筛查结果,帮助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更加精准高效。自查自纠的结果要求更细明确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三是宽严相济

2025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并继续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开展后续处置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按照有关要求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贯通;对相关人员,按照《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


来源: 官方媒体 网络新闻 仅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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